苹果败诉定谳! 欧盟最高法院宣判:须补缴「4620亿台币」税金

▲ 欧洲最高法院裁定,苹果须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税金。(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陈宛贞/综合外电报导

全球果粉关注iPhone新机之际,欧洲最高法院宣判苹果公司(Apple)败诉定谳,须向爱尔兰补缴130亿欧元(144亿美元,约新台币4620亿元)税金,结束这宗长达10年的官司。

综合CNBC及《路透》,苹果欧盟总部设于爱尔兰,欧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2014年对该公司纳税情形展开调查,2016年发布命令,称苹果过去逾20年来受益于爱尔兰2项裁决,非法将税务负担降至最低0.005%,要求追回130亿欧元逃漏税款。

苹果对此指控,欧盟命令有悖现实与常识;爱尔兰也对欧盟裁决提出质疑,因其低税率有助吸引大型科技公司在欧洲设立总部。

苹果及爱尔兰2019年对欧盟裁决提出上诉,2020年欧盟普通法院(EU's General Court)以无法证明爱尔兰给予苹果税务优惠为由,判苹果胜诉,并撤销欧盟执委会的命令。

欧盟执委会随后提出上诉,全案提交至卢森堡的欧洲法院(ECJ),即欧盟最高院。而欧洲法院选择支持欧盟反垄断专员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10日推翻普通法院裁决,宣布维持欧盟执委会2016年的命令。

法官指出,「法院对此案做出最终判决,并认同欧盟执委会2016年的决定」,即爱尔兰非法给予苹果优惠,必须追缴130亿欧元税金。苹果对此表示失望,「欧盟执委会无视国际税法要求,我们的收益已在美国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