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荣高中服仪管教不当 教部砍百万奖励款全国首例

教育部日前召开私校咨询会,以屏东县私立屏荣高中不当管教学生服装仪容,且限期未改善为由,核减奖励款新台币100万元。(图/报系资料照)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日前召开私校咨询会,以屏东县私立屏荣高中不当管教学生服装仪容,且限期未改善为由,核减112年度奖励款新台币100万元,是教育部主管学校中首例。

屏荣高中学务主任陈季容告诉中央社记者,这学年度已经放宽学生服装仪容的相关规定,以「不染、不烫」为原则,对学生并没有处罚,而是采取鼓励的方式。至于遭教育部决议核减100万元,陈季容则表示,感到遗憾,但也只能尊重。

教育部规定学校不能以服装仪容为由处罚学生,但媒体报导,屏荣高中长年有不当言语及管教方式,包括用尺量头发长度,规定冬天的御寒衣物不能外露于制服外等。

教育部今天文字回应指出,国教署近期持续接获民众陈情,并派员查证,确认屏荣高中管教方式不当属实,且限期未改善,经提报私校咨询会讨论后,学者专家决议核减112年度奖励款新台币100万元。

教育部表示,将于近期发函,要求屏荣高中即行全面检讨改善现有不当服仪管理措施,务必依「高级中等学校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落实执行,未来将持续追踪督导该校改善情形。

「高级中等学校订定学生服装仪容规定之原则」要求学校须设置服装仪容委员会,透过公听、说明会、问卷调查等民主参与方式,广纳学生和家长意见,进而订出服装仪容规定,但只能比教育部的规定宽松,不能更严格。

其中一项规定是,学生可依个人对天气冷、热的感受,自由选择搭配长短袖校服。天气寒冷时,学校应开放在「校服内外」穿保暖衣物。另外除非有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传染病等因素,不能限制学生的发型样式。

对于违反服装仪容规定的学生,学校不能处罚,但可采适当且合乎比例原则的辅导或管教措施,包括正向管教措施、口头纠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现纪录、通知监护人协请处理、书面自省及静坐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