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中新经纬12月10日电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指出,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促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措施》指出:
(一)医疗健康方面。各地教育部门应每年组织教师免费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等服务,建立教师健康档案。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休养、理疗保健等活动。鼓励各地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开展面向教师的健康宣教等服务。
(二)文化提升方面。鼓励支持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园、展览馆、文物古迹、自然风景区等游览参观点,对教师提供减免门票等优惠措施。各地应大力开展教师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丰富教师精神文化生活。
(三)生活服务方面。鼓励相关企业为教师提供购买日常消费品、家用电器、软件会员权益、汽车等方面专属优惠活动。鼓励相关国有商业银行为教师提供信用卡、贷款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教师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减免优惠。
(四)住房保障方面。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促进解决教师住房困难。
(五)其他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提供尊师惠师服务。
《措施》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统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尊师惠师服务,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尊师惠师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将设立并组织实施“尊师惠师公益行动”项目。开发“中国教师”移动端入口,设置有关尊师惠师项目清单目录,向社会发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