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国人低薪,统计范围应纳入政府部门

每月政府发布的薪资数字,究竟是全体国人的薪资?或是部分族群薪资?多数人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是全体国人的薪资。」然而,这个回答是错的。图/美联社

日前行政院召开经发会顾问会议,要求劳动部先定义「低薪」,随后劳动部何佩珊以总薪资中位数的三分之二画出界线,这条界线是3.1万元。这个数字并非经常性薪资,而是每月总薪资中位数的三分之二,据劳动部估计,薪水不及此者约有120万人,经发会也将于本周继续开会讨论。

事实上,薪资统计有点复杂,不只有经常性薪资、总薪资之分,还有名目、实质之别,因此在谈薪资时必须说明清楚,否则难免出现张飞打岳飞的困境,数十年来,谈话者的意思与听话者的理解常常乱成一团,这都是没有把定义讲清楚所致。

然而,前述经常性薪资、总薪资、名目、实质等观念,老实讲还算容易理解,这里有一个长期以来始终被忽略的盲点,那就是每月政府发布的薪资数字,究竟是全体国人的薪资?或是部分族群的薪资?多数人会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全体国人的薪资。」然而,这个回答是错的,这里的薪资统计人数,以今年8月而言只有847万人,国内受雇人数比这个数目大多了。

那么,国内受雇者到底有多少?依人力资源调查,今年8月国内受雇者有941万人,两者差这么多的原因有三:其一,薪资调查包括外劳,而人力资源统计不含外劳;其二,薪资统计不及于公部门,而人力资源包括公部门的人力;其三,薪资统计只包括工业及服务业,不含农业、摊贩、私立学校、宗教团体等有酬的雇用者,人力资源统计则全数包括。

我们把8月薪资调查、人力资源调查这两份所估出来的受雇人数整理一下,可得出底下三个结论:(一)薪资调查的受雇人数847万人,人力资源估得的受雇人数941万人。(二)薪资统计里排除外劳之后的本国受雇者788万人,人力资源受私人雇用838万人。(三)劳动部估算低薪3.1万元的统计范围,为本国全时受雇者748万人,然而并计所有部门雇用的人数却达到941万人,其中政府部门雇用人力高达103万人。

这告诉我们,低薪门槛3.1万元的统计基础是748万人,只占整体受雇者941万人的80%,换言之,有20%受雇者不在统计之列,也就是近200万人未纳入统计,如此算出来的低薪标准,自然是有欠周延。

国内总受雇人数941万人,比劳动部估算低薪门槛多出近200万人,究竟是哪些部门、多少人未列入?根据统计,以政府部门103万人未列入居第一,其次农业、摊贩从业人数近50万、40万,这两个行业虽以自营作业者为主,但仍有一定比例的受雇者,此外,私立中小学、大学的受雇者也不在少数。

这200万人占全体受雇者20%,最理想的情况应该将其纳入估算低薪门槛的范围,然而,这些统计取得不易,以摊贩业而言,五年才有一次调查,其薪资变化不易掌握,而私立中小学、大学院校的薪资情况向来没有完整的统计,也不易取得。这当中最不成问题的,当属政府部门雇用者的薪资统计,而且加入这100多万人,立刻让悬缺的20%降至10%,这意思是如果能纳入政府部门军公教人员的薪资,合并计算,所得到的低薪门槛,应该更合理。

其实,不要说此刻估算低薪门槛有必要纳入公部门,即或在平日每月发布国人薪资时,也应该纳入才是,受政府雇用者包括公务员、军人、公立学校教师及约聘雇人员,高达100多万人的薪资变化不在每月公布的薪资统计里,这样估得的数字如何称得上是「国人的薪资水准」?例如我们说8月国人平均月薪4.6万元,事实上这里不包括军公教人员、农业部门、摊贩、职业团体、宗教团体的薪资,如此所公布的月薪中位数3.7万元,也是少了这200万人排序所得到的数字,不论是掌握薪资脉动、或政策研拟,少了这20%,就无法贴近真实的台湾社会。

综上,我们认为,长期而言,政府应纳入各部门的受雇者,以追求全体国人平均薪资统计为目标,而短期来说,应先将政府部门的薪资统计纳入,政府部门的数字取得并不困难,只在于决策官员一念之间而已,经发会真有心解决低薪问题,应该先在基础统计上多下点工夫,名实不符的数字,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只怕又要落入张飞打岳飞的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