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自摔鼻孔殘留「粉末」 她吸K他命毒駕判刑5月
连姓女子施用恺他命骑车上路,因毒品作用自摔倒地,警方发现她鼻孔残留粉末,采集尿液送检呈毒品阳性反应,台北地院审理,依「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连女曾因公共危险案经新北地院判刑3月确定,2023年6月23日晚间,她在台北市住处施用恺他命后,晚间9时许骑车上路,车行经万华区时,因施用毒品精神恍惚、自摔倒地,路人察觉后报警处理。
警方到场在连女鼻孔发现残留有不明粉末,经连女同意采集尿液送验,结果呈现第三级毒品恺他命阳性反应,将连女依毒驾罪移送法办。
检察官侦查,连女坦承摔车前15分钟刚刚施用过恺他命,检方认为,连女有公共危险前科,依毒驾罪名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并请法院依累犯规定裁量是否应加重刑期。
法官审理认为,连女之前即有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的前科,竟又施用毒品后骑车,漠视公众生命财产安全,考量她犯后坦承犯行、教育程度国中肄业,依法量处有期徒刑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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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级毒品恺他命。本报记者/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