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工作为由回娘家住 惊见「吃我的肉棒」!让他崩溃求离
新竹一名男子阿国(化名)与小萱结婚,但2023年2、3月间,在卖场工作的小萱常以需要盘点或是需跨店支援较远的分店,借口住娘家较方便为由,借故离家或晚归,阿国察觉有异,竟发现小萱与沈姓男同事外遇,2人还有极咸湿对话,小萱:「亲爱的晚上我想吃烤肉」,沈男回:「吃我的肉棒」;阿国愤而提出离婚之诉。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2023年4月24日发现小萱与沈姓同事发生婚外情,小萱也对此坦承,并一再求情保证绝不再犯,他为了顾念家庭和乐及稚子的教养责任,选择强隐忍让,只希望为稚子维系家庭完整。
不料,小萱并未反省背弃婚姻忠诚义务之不该,在2023年7月17日再次发现他们持续外遇,小萱自知有错无颜面对他,当天凌晨就返回娘家居住,自此就没有再回来,彼此婚姻关系互信互谅之基础已荡然无存。
小萱则是辩称,她后来已经返家,夫妻同床已经半年,且2023年底一家三口前往动物园游玩,虽然在2023年12月11日调解过程中,曾表示会对阿国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诉,但是为了想要维持家庭,最后还是决定不提告。
法官勘验,小萱与阿婶男的对话纪录,阿婶男:「内衣内裤穿性感一点」,小萱回:「月经来」,阿国:「闯红灯」。小宣传送爱心贴图并说:「晚上你把XX灌醉」、「我想跟你睡」,沈男:「没问题」,小萱回:「早点灌醉,我等你来一起睡」。
某天小宣传讯给沈男:「亲爱的(爱心)晚上我想吃烤肉」,沈男回:「吃我的肉棒」,小萱回:「脱掉阿」、「来啊」、「可以满足我吗」,阿国回:「可以」。
法官考量,阿国指称因发现与小孩有些疏远,所以后来才会与小萱同床。在小萱外遇后,2人就未曾发生过性行为,仍然没有办法原谅小萱的外遇行为。法官认,小萱虽否认与沈男发生性关系,但她所为已悖离夫妻本应互负之忠诚义务,严重戕害夫妻间之互信、互爱基础。日前依法判决,阿国诉请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