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交所:春节期间 期货保证金调高约10%
期交所预计于2月2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之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汇率类契约及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13年2月5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生效,预计于2月15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2月16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另外,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2月5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2月5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