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指数与黄金期货选择权 春节期间保证金调高10%

▲期交所今(20)日表示,春节假期将调高股价指数类,与黄金类的期货以及选择权契约保证金预计以1月24日的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以强化期货市场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期交所今(20)日表示,考量今(103)年春节假期休市长达8日,将于本(103)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与黄金类之期货及选择权契约保证金,预计以1月24日之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以强化期货市场之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举例来说,若以台指期货而言,以1月20日之原始保证金83,000元为例,将调高至92,000元,调幅约10.8%。期交所强调,其为参酌国外主要交易所逢较长假期采行调高保证金的风控措施,尤以同样于农历春节休市的香港亚洲地区交易所也采取相同措施,因此期交所援引过去二年春节假期采行调高保证金的作法

期交所预计于103年1月24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价指数类与黄金类的期货及选择权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03年1月27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收盘后生效,预计至2月6日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1月24日的保证金。

也就是说,例如台指期货原始保证金将自调高后的92,000元,调回调整前的83,000元,届时期交所将另行公告调整后金额。交易人于1月27日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及帐户权益数之变化;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