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休市11天 期交所忧国际股市波动大拟调高保证金10%

▲2019年春节假期休市11天,期交所宣布调高期货保证金约1成。(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今年春节休市长达11天,为因应国际金融市场国内期货休市期间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期交所宣布,将于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约10%,并于2月12日一班交易时段结束后回调。

春节假期休市11天从1月31日至2月10日,为避免这段期间国际股市大涨大跌,集中在开红日当天反映,期交所表示,以往春节假期采行调高保证金作法,有利市场运作安全的确保,因此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预计以1月29日之结算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

举例来说,台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9万6000元将调高至10万7000元,调幅约11.5%,届时期交所将另行公告调整金额,以强化期货市场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期交所预计于1月29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月30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生效,预计至2月12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1月29日的保证金。

▲期交所预计2月12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1月29日的保证金。(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1月30日是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的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的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30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的未冲销部位,以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的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的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盘后交易时段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的风险及帐户权益变化,而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也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

今年春节休市长达11天,依各商品交易规则,2月第1周到期小型台指期货及台指选择权一周到期契约,最后交易暨结算日顺延至2月11日;1月到期印度50期货契约最后交易日为1月30日,最后结算日为1月31日;2月到期东证期货契约最后交易日为1月30日,最后结算日为1月31日;3月到期交割布兰特原油期货契约,到期最后交易截止时间不调整,可交易至1月31日上午5时,并以2月11日为最后结算日。另外,1月31日及2月1日仅办理结算交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