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将在春节前调高部分契约保证金 月底回调

▲期交所。(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因应国际金融市场国内期货休市期间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期交所今(3)日表示,将会在春节期间调高股价指数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

期交所表示,考量109年春节假期休市(1月21日至1月29日)长达9日,将在109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预计以1月17日为结算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台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91,000元将调高至100,000元,调幅约9.89%),届时期交所将另行公告调整金额,以强化期货市场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

期交所指出,预计在109年1月17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价指数类契约、商品类契约及汇率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09年1月20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生效,预计至1月31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1月17日之保证金(例如,台股期货原始保证金将自调高后100,000元调回调整前91,000元)。

另外,期交所提醒交易人注意,109年1月20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之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20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盘后交易时段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及帐户权益变化;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

因应109年1月21日至1月29日无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规则,109年1月第4周到期小型台指期货及台指选择权一周到期契约,最后交易暨结算日顺延至1月30日,另1月21日及22日仅办理结算交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