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拒盘查逃逸告发 这原因不用罚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陈姓女警拦停动作不明显,骑士很可能误会,最后判男骑士免罚。(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市左营警分局一名女警在路口拦停一名单手骑车、讲电话的男机车骑士,男骑士疑似不理、加速逃逸。女警记下车牌,事后针对男骑士骑车打电话、拒绝稽查逃逸两事开单告发,各罚1000元及10000元。男骑士不满申诉,强调没有发现女警拦查,法官认为女警拦停动作不明显,男骑士无从判断,最后判男骑士该罪免罚,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8年11月27日傍晚6点多,左营警分局陈姓女警在博爱、裕诚路口执行交管勤务,协助疏通车流时,发现张姓机车男骑士左手拿手机讲电话、右手单手骑车,于是挥动手中的指挥棒并吹哨,示意张男停车,但张男似乎刻意闪躲、加速离去。

陈姓女警当时来不及打开身上的秘录器,事后依车号及路口监视器画面佐证,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1条「机车骑士使用行动电话」、第60条「驾驶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开罚。

张男辩称,当时是下班尖峰时段,在快车道上绿灯直行,周围都是摩托车,并不知道有员警示意要他停车,张男认为陈姓女警仅以目睹的方式裁罚有失公平。陈姓女警出庭时强调,拦停时她身穿反光背心、站到人行穿越道上,张男听闻她的哨音一度与她四目交接,张男不可能不知情。

法官认为,张男虽然有看到陈姓女警,但当时为下班尖峰时间,员警执行交通指挥勤务实属常见,张男很有可能以为陈姓女警只是在指挥交通或者提醒注意而已,陈姓女警动作不明显,不能因此主观认定张男有拒绝稽查且逃逸的事实,最后判张男仅罚1000元,拒绝稽查逃逸罚10000元之罪撤销,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