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遭控拒查逃逸重罚2万扣5点 法官「这原因」打脸波丽士
李姓男子驾车违停拒查逃逸,遭警员迳举,新竹监理所裁处李男2万元罚锾并记5点,李男主张有配合稽查并依指示提供物攻其搜索,因警员刁难才驶离,法官认为,李男已接受稽查,同意警员开单,不构成「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撤销处分。(王煌忠摄)
李姓男子驾车违停在夜市旁,警员盘查过程中却驾车离去,警方依「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迳举,新竹监理所认举发无误,对李男裁处2万元罚锾并记5点,李男主张有配合稽查并依指示提供包包供其搜索,因警员刁难才驶离,法官认为,李男已接受稽查,同意警员开单,不构成「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违章,原处分裁罚尚有违误,应予准许撤销。
裁罚书指出,李男于2022年9月7日晚间9点14分,在新北市一处小型夜市旁违规停车,因「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遭警员迳行举发,新竹区监理所认举发无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处2万元、记违规点数5点。
李男主张,当下有配合盘查,并依指示提供物品予其搜索,应不构成「拒检」。当时因员警不断刁难,即便他表示赶时间需离开,若有违规请尽快制单,警员仍不予理会,并以妨害公务罪名恫吓他,因一时情绪失控才驾车离开。
法官当庭勘验密录器,李男见警盘查,即报出其身分证号供查,亦依要求提供身上包包供警搜索,并同意警开单举发,显无拒绝稽查情事。然警员查悉李男有毒品前科,即要求查看车上物品,更要求李男即时接受验尿。
密录器显示,警员查看物品提出质疑时,李男说明为壮阳药,警员可以试吃等语,即欲以李男违犯妨害公务之罪加以逮捕,更进一步指示李男下车,欲进行搜查,并取出手铐示意,警员显然已经逸脱交通稽查范畴,而开启另一刑事侦查程序。
法官认为,警员既无搜索令状,李男依法得拒绝搜索,另要求警员尽快开单,有事必须离开未果,并在员警取出手铐后迳自驾车离去,核其情节,仅能认为是「拒绝接受搜索逮捕」行为,而不能认有「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之违章,新竹区监理所据以裁罚,并非适法。李男诉请撤销原处分,为有理由,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