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吃他竟假冒警察 性侵按摩女逃亡17年!最终结果出炉

不满妻子外遇,招男假冒警察性侵按摩女,逃亡17年后才投案。(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招姓男子2004年因家庭巨变顿时一无所有,竟前往苓雅区一家按摩店,诓称自己是三民二分局鼎金派出所的警员,胁迫女子性交得逞。事后招男逃亡17年,直到去年才自行投案,一审判刑3年8月,且须于执行前强制治疗;二审法官审酌他愿赔偿50万3000元与女子和解,予以减刑半年,无须强制治疗;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昭男被依强制性交罪处刑3年2月定谳。

判决书指出,招男于2004年11月到苓雅区自强路某间按摩店,向按摩店女子自称是三民二分局鼎金派出所周姓员警,胁迫与他性交,否则就以无照营业移送,女子不敢得罪因而被迫性交,事后因不堪受辱,前往鼎金所问有无该名周姓员警,整件事情才因而曝光。

招男逃亡17年后,直到去年5月投案。一审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8月,执行前须受强制治疗最长3年。招男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时,他指称:「逃亡期间都在工地打零工,因为打零工不需要身分证,但收入很少,生活不如意,且年轻时犯罪,自己做的事情要出来面对,所以想结束逃亡,去服刑,重新开始,也想工作来弥补被害人,才主动投案」。

招男表示,与前妻有14年婚姻,并育有2女,但后来因染上赌瘾,妻子就外出工作养家,因为认识新欢后就外遇,2人最后只能离婚收场。

招男说,孩子监护权、金钱也都被带走,因自尊心严重受创,加上经济困难,还无法联系上女儿,因一时情绪调节困难,才会计划性找可宣泄性欲对象,将女子视为代罪羔羊而犯案。

二审法官认,招男主动投案后并坦承犯行,也表达愿意赔偿,并以50万3000元与被害女子达成调解;法官审酌,招男当场先付10万元,看得出坦然面对错误,且逃亡这17年也未再犯案,且已觅得稳定工作,没有强制治疗必要,因此撤销原判决,改依强制性交罪处徒刑3年2月。最高法院金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