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狠夫狂殴凌虐 「逼诵经性侵」3小时身亡 更审判决出炉

李姓男子3年前因钟姓妻子外遇,竟强拍裸照和影片,还要她诵经期间接续对她性侵2次,殴打凌虐3小时致死(示意图,达志影像)

李姓男子3年前因钟姓妻子外遇,竟强拍裸照和影片,还要她诵经期间接续对她性侵2次,殴打凌虐3小时致死,一审依凌虐强制性交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改依凌虐强制性交罪判刑10年、杀人罪判刑14年,应执行23年徒刑。可上诉。

李男在2020年6月11日,以他已知悉钟女有外遇为由,要求对方前来他位于桃园市大园区租屋处,钟女抵达后,经李男质问她有关外遇期间、对象及发生性行为之次数等事后,李男竟因气愤对钟女凌虐强制性交。

李男令钟女脱光全身衣物,怒斥、责骂她,同时持续殴打A女,且持手机摄录全程、拍照,并用她的LINE帐号向她外遇对象传送「明天你准备收尸体」之文字讯息外,并喝令她应立即查出外遇男子住所,否则会没命。

隔天凌晨2点到5点间,李男命令钟女诵经2小时,期间接续对她性侵2次,后来李男用打气筒底座重击她头部至少3次,再以打气筒底座殴打她身体多处,前后历时约2小时,致她头部、身体多处受有严重伤害。

李男后来现钟女倒卧在厕所,才拨打119报案,并谎称她自行跌倒,救护车至案发现场将钟女送医院急救,惟钟女到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因颅脑损伤、骨折出血及脑疝致中枢神经休克死亡。

桃园地院一审将李男依施以凌虐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李男辩称罹有「解离障碍」之精神疾患,符合减刑规定,但高院二审依医院精神鉴定结果,不采信李的辩词 ,驳回上诉,仍判无期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撤销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