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汉夫妻命案家属求偿 苏建和等三人免赔!更审判决出炉

庄林勋(右起)、苏建和及刘秉郎3人在法院外为被害的吴铭汉夫妇默哀1分钟。(中时资料照片)

1991年汐止吴铭汉夫妻命案,死者家属主张凶手并非只有遭判死枪决的王文孝,对获判无罪定谳的苏建和等人提起民事求偿,王文孝母亲须代为赔偿831万多元部分已确定,历审判苏建和等人免赔,最高法院作成废弃发回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上诉,苏等3人仍不须赔偿。可上诉。

宣判完,苏建和等人的义务律师团,由民间司改会发出声明,恳切期盼本案早日定谳,让作为冤案错判及酷刑受害者的苏建和等三人能回归普通日常生活。

吴铭汉夫妻在住家遭乱刀砍死,凶手王文孝已判死枪决,被 指为共犯的庄林勋、刘秉郎和苏建和,原也被判处死刑,但后来改判无罪确定,苏等3人请求以1天5000元刑事补偿,共获1584万6000元冤狱赔偿。

吴家对王文孝、庄林勋、刘秉郎和苏建和等人提告求偿,一审判决,王文孝的母亲唐廖秀须赔偿吴家共831万6067元,获判无罪确定的苏建和等3人免赔,吴家不服提上诉,并声请调查命案关键证物、保管在士检赃证物库中凶刀。

高院二审虽然启封凶刀,但由于当年法务部法医研究所的鉴定报告,以伤痕形状推认被害人系遭3种以上刀器所致,但本案扣案菜刀具有5个角3个切面,也有可能产生被害人身上的各种伤势,无法以扣案的凶刀认定犯案者除了王文孝外有其他人。

高院指出,刑事再审时曾委托李昌钰博士进行鉴定,依鉴定结论被害人共受79处刀伤,但并非砍杀79次,也许1刀多伤,现场发现3枚血指纹都是王文孝所有,无其他3名嫌犯指纹、掌纹及毛发微物发现,本件极可能为王文孝一人所为。

高院认为,李昌钰博士所具鉴识专业能力已获国际肯定,该鉴定报告依现存资料进行局部重建,本于其专业知识经验及相关设备,以排除法附具相关理由提出本案极可能为王文孝所为的鉴定结论,堪可凭采,仅王文孝母亲须赔偿。

但最高法院认为苏建和等人在刑事诉讼上因检察官举证及自白的问题,遭法院依无罪推定原则获判无罪确定,但民事诉讼部分,苏建和对于吴家人求偿,须举出反证,证明没有侵权行为,将苏等3人部分废弃发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