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玩伴为钱翻脸 3男持球棒、砖头狂殴女凌虐12小时 下场出炉

邱姓3名青年持球棒、砖头殴打詹姓女子成伤,并强走财物辩称是债务纠纷,士林地院合议庭并不采信依法判处7年到7年半徒刑。(图/本报资料照)

邱姓、陈姓、曹姓3名青年,与被害的詹女原本就是玩伴,却为了金钱翻脸,2019年,邱等3人约詹女在新北市汐止区一处宫庙见面,却持铝棒、砖头痛殴詹,还将人押往淡水住处凌虐超过12小时,直到詹女丧失意识,3人害怕闹出人命,才通知救护车,检警介入调查。士林地院审结,认定双方并无债务纠纷,邱等3人犯结伙携带凶器强盗罪,分别判处7年到7年6月徒刑,可上诉。

2019年11月19日上午9点多,邱男以脸书联系詹女,邀约外出对质,曹、陈2人则在宫庙守候,曹声称詹女曾到桃园,他帮忙出火车票钱、买烟、买饮料,要求詹归还1万元,但詹女询问怎么算出来的,3人即以球棒殴打,随即被押往邱男位在淡水的住处囚禁。

詹女审理中称,邱等3人殴打她后,她曾试图要逃跑,但被曹拦下来说「不还钱的话就别想活命」,从汐止前往淡水途中,还遇到警察临检,她不敢跟警察说她被打,因为害怕再次被打,进入邱的住处后众人轮流看守,还说「敢逃跑就死定了」,并翻找她的背包,拿走提款卡等物品,要她打电话给家人筹钱才能离开,曹、陈更在旁录影。

詹女被打到头部外伤、脸部瘀肿、撕裂伤,四肢则有挫伤、多处瘀肿,直到20日晚间6点多,伤重意识不清,邱等人才通知救护车到场,詹女赶紧报警处理。

合议庭采信詹女说法,认为他们一起出去玩,詹女曾经帮他们路过前,会互相请客,认定邱等人以欠钱等不实理由,向詹女索取金钱,实际上并无债关系,邱等3人为了强盗财物,携带铝制球棒,继而强令詹女前往邱的住处而剥夺行动自由。其中邱男则因坦承犯行,与詹女达成和解,判处徒刑7年,另外曹姓、陈姓青年,则未依约给付和解金,判处徒刑7年6月、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