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军绳捆绑球棒殴打 恶男性侵凌虐前女友判8年半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王姓恶男被控诱骗前女友到其租屋住后,性侵、凌虐拘禁长达1个月,台湾法院高等法院二审判处王男8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驳回恶男上诉后全案定谳。

▲王姓恶男性侵凌虐并拘禁前女友近月,被判刑8年6个月。(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王姓男子涉嫌违反保护令,在民国100年11月5日以要和前女友商谈先前她所提告的伤害案件为由,与她相约用餐,但用餐后,王男诱骗前女友还有事谈,把她带往位在新北市永和区的租屋套房楼下,随后强行将前女友扛上肩带回租屋处,并要求女子交出手机,断绝她和外界联络

女子从当天起遭王男拘禁在住处,并用铁链、锁头和童军绳等用品,除捆绑被害人手脚外,另将她和床脚绑在一起。王男发现女子曾试图逃脱后,态度转趋严厉,以童军绳捆绑女子,性侵被害人。

被害人在同年12月9日凌晨再度挣脱束缚,向隔壁求救,但仍被外出回来的王男发现,王男一气之下以球棒挥击女子,造成女子多处瘀伤

被害人男友接获求救后,偕同警方抵达案发现场,逮捕王男。

王男虽在侦讯时矢口否认犯行,但法院一审审理后,仍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决王男有期徒刑9年。法院二审改判8年6月徒刑;全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