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男电击前女友绕街 再找人绑架性侵凌虐「一起死」

▲恐怖情人示意图。(图/记者徐文彬摄,示意图非当事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严姓男子不甘分手,多次骚扰女友,更不管保护令,骗对方见面后,用电击器攻击在车内凌虐。他被捕讯问后释放,竟又假藉讨债之名,伙同友人当街绑架前女友,载往屏东台南、云林各处汽车旅馆,2次性侵得逞。

判决书指出,严男与前女友原本于云林一起同住,两人于前年(105年)8月分手,他却不甘心多次骚扰对方,前女友不堪其扰,在9月申请了保护令,规定他应远离前女友住处至少50公尺远。

由于严男与前女友弟弟纠纷,在前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以交付和解书为由,与前女友相约见面,两人再度起了争执。严男见前女友想离去,竟然将对方推倒后,拉至轿车后座,并且用电击器攻击手、脚、脖子肚子,在开车到接道上绕行,前女友趁机向友人求救后才脱困。

▲性侵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严男在同天下午2时许被讯问后释放,却仍心怀怨怼。竟以向前女友讨债为由,3天后伙同友人开着租借的车辆由罕男绰号阿凯」的男子持短刀球棍当街绑架前女友,对方虽然试图逃至隔壁饮料店求救,仍被押至车上绑架,手机也掉在现场,饮料店员当场报警处理。

接着,严男载着遭封箱胶带捆绑之前女友南下,在屏东的汽车旅馆,不顾女友反抗性侵得逞,为了躲避警方追踪,其间更将前女友手部皮带捆绑,放置后车箱载运,前女友不满抵抗,甚至用脚踢破玻璃,但期间严男多次威胁,「一起去死」、「一起结束吧,如果我杀死你,我一定去自杀」,使前女友心生恐惧,并再度性侵得逞。

直到15日凌晨,严男的汽车在台南国道上抛锚,两人徒步走到汽车旅馆投宿,已被警方掌握行踪。前女友趁机打电话给柜台哭喊「救我、救我」,在严男准备将她带离时,大力争拖严男掌控,奔向门口的警察求救终于脱困。严则趁翻墙逃亡,在家人劝说下17日向警方投案

▲绑架示意图。(图/达志/示意图)

严男到案后否认绑架、性侵或是电击行为,并辩称前女友都是自愿的,没有控制对方行动。前女友则表示,严男盯得很紧,担心一出声求救,严男会对她不利,又怕逃亡后没人愿意救她,被抓回去会更惨,因此不敢求救。

法官认为,严男与前女友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并遭言语恐吓「一起死」,造成女方身、心受伤,应该不可能自愿发生性关系,且验伤单诊断,前女友伤势集中在脖子、手脚,可证明多次遭掐脖、压制地上,行动遭控制不敢求救,判处严男7年有期徒刑。

严男不服判决,认为主动投案应可减刑。台南高分院判决,严男是在家人劝说下投案,且审理时只承认较轻犯刑、否认大部分犯行,并且未取得前女友的原谅,毫无在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因此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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