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大火 火調員作證:消防設備全失靈

2020年4月26日台北钱柜林森店KTV大火造成6死67伤。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林姓女火调专员是全案「最后一名」证人,她作证后,合议庭形成初步心证,庭毕合议庭宣示全案二○二四年一月廿四、廿六日辩论两天后即行宣判。

林姓女火调专员上周三就曾经出庭,不过合议庭法官中有人生病,改期审理;林女昨天再次出庭,她称有廿年火调资历,曾在英国受训;林女证称,她到火灾现场勘察六次完成火灾调查报告。

林女说,火灾发生时林森店的四、五楼在施工,客人集中在六楼、八楼包厢,因四楼储藏室起火,但一楼消防受信总机电源为关闭状态,无法发出紧急警报,且排烟系统无法运作,加上室内消防栓无法加压,大火于是从四楼快速延烧到整栋楼。

林女表示,四楼起火后,八楼包厢内客人六死、六十七伤是因为火灾「烟囱效应」加上消防设备被关闭,且楼梯安全门又未关闭,无法阻断楼层间浓烟;此外,电梯施工从地下二楼到十楼形成一个「直立式孔道」,让浓烟快速扩散到每一楼层。

钱柜台北林森店二○二○年四月廿六日发生火灾,检方侦查起诉练台生、林森店店经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张惠纯、林森店高级襄理陈思宏、谢勇奎、钱柜工程师黄思铭、九康工程行负责人王圣杰、迪广公司共八名自然人与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