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艺人硬上恐慌症男网友 他病发全身抽筋仍惨遭毒手
前吴姓艺人2021年间在同志网路聊天室约出男网友「小强」见面,涉嫌强制性侵得逞,被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6月确定;「小强」提民事求偿,一、二审判赔精神抚慰金70万元,不得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前吴姓艺人有硕士学历,曾当过老师、开文创店,2021年间在同志网路聊天室约出男网友「小强」,恫吓想看恐慌症及忧郁的人「嘿咻」会怎样,「烦恼那么多,不如做个爱」;「小强」拒绝、吓到全身抽筋,吴仍强制性侵得逞,被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6月确定;「小强」提民事求偿,一、二审判赔精神抚慰金70万元,不得上诉。
吴男拥有硕士学历,曾从事演艺工作、老师,在中市住处开设文创店,2021年1月31日凌晨1时许在男同志网路聊天室认识「小强」,「小强」告知因恐慌症发作,想找人聊天。吴约他到文创店见面,「小强」搭计程车抵达入店,吴即拉下铁门。
吴向「小强」恫称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他全身脱光,嘿咻后,让他开心回家;想看恐慌症或焦虑的人「嘿咻」会怎样?压抑这么久就没性欲了,好可怜,并称「性也是一种解放」,「烦恼那么多,不如做个爱」等语。
吴以下体磨蹭「小强」,并追着他楼上、楼下跑,「小强」反抗吓到恐慌症发作、全身抽筋,吴还不罢手,强脱他衣裤,口交、打手枪性侵得逞,「小强」以手机录音搜证3分钟,隔天向友人哭诉遭强制性交,他双手前臂轻微红肿,经验伤报警。
吴否认性侵;「小强」友人出面作证,「小强」诉说案发过程时,情绪激动、哭泣及歇斯底里。
检察官以强制性交罪起诉吴,一审判无罪,检察官上诉;二审改判3年6月,吴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判决驳回,维持3年6月徒刑确定。「小强」另提起民事求偿,一审判决吴赔偿精神抚慰金70万元,吴不服上诉。
吴抗辩,他因欠缺耐心,才有情绪性用语,所言只能推论认同「及时行乐」价值观,对情欲持正面态度,不足以认定违反对方性交意愿;两人相处3、4小时期间,他未拿走对方手机,如果认为遭性侵仍有机会打电话报案,且搜证录音应不仅3分钟。
台中高分院认定,吴强制性交,明知「小强」恐慌症发作要找人聊天,并无意性行为,吴违反意愿侵害他的身体权、贞操权及性自主权,造成内心恐惧、身心痛苦,一审判决有所依据,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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