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友介绍女员工 恶男恐吓应征少女要断手脚灌毒硬上

台北地方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冯姓男子2016年以拥有枪枝、注射毒品控制等语恐吓16岁少女,再加以性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考量他坦承犯行且与少女及她母亲达成和解赔偿,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7月,缓刑3年。可上诉。

冯男因打算创业需要员工,2016年9月3日,透过友人介绍认识该名少女,他见对方来自外地且年少可欺,9月6日下午2点多,趁将少女带回住处独处之机会,先取走她手机,再要求与之发生性行为。

冯男不顾少女在过程中屡次撞墙自残表示拒绝之意思,仍恫称其持有枪枝,并扬言若不屈从将断少女手脚、找人对少女注射毒品加以控制,而以此强暴、胁迫之方式,违背少女之意愿,加以性侵。

枪枝注射毒品控制恐吓少女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