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3亿执行署发禁奢令 美丽华黄春福过年期间不能豪奢

另台北分署也呼吁民众提供黄春福名下财产资料,只要查获黄可供执行之财产,并经依法执行,奖金最高亦有100万。

65岁的黄春福,是美丽华集团「二董」黄荣华长子,与弟弟黄春发等人经营美丽华大饭店、美丽信酒店、德安开发、志信国际等公司。

黄春福因2002年5月美丽华饭店以45亿出售土地给国华人寿,与弟妹4人借着循环投资移转股权方式来避税,国税局要求补缴及罚锾,4人提行政诉讼败诉定谳,国税局移台北分署追讨。

多年来,台北分署陆续查封黄春福等人股票、不动产追税,黄春福仅追回约4000多万,去年黄滞欠3亿6619万多元。但依据资料,黄今年因罚锾金额累计,滞欠金额已达3亿7250万。

台北分署去年首度对黄春福祭出禁奢令,呼吁民众检举,将发给奖金。今年,台北分署又对黄发布禁奢令,自9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止。

禁奢命令规定,禁止赠与他人逾2000元财物、使用逾2000元商品或服务,即使第三人免费提供也不行。由于黄春福遭禁奢期限,包含明年农历春节在内,因此黄明年过年期间,不可赴高档酒店围炉吃年夜饭、不得发给儿孙辈超过2000元红包,也不能收红包。黄只要被发现有这些行为,就是违反禁奢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