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华董座 欠税遭禁奢
欠税3.6亿遭禁奢的美丽华大饭店公司董事长黄春福。(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执行署今年核发禁奢令的欠税大户一览表
美丽华黄家成员、美丽华大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春福,因欠税3.6亿,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上周首度对他发出禁奢命令,也就是说,只要他从本月起至明年2月底止,被发现搭乘高铁、出入高档饭店消费等奢华行为,执行署不排除以他隐匿资产为由声请拘提,甚至声请管收3个月追税。
依据禁奢命令规定,禁止赠与他人逾2000元财物、使用逾2000元商品或服务,即使第三人免费提供也不行。由于黄春福遭禁奢期限,包含了明年农历春节在内,因此黄在明年过年期间,不可以赴高档酒店围炉吃年夜饭、不得发给儿孙辈超过2000元红包,也不能收红包。黄春福只要被发现有这些行为,就是违反禁奢命令。
执行署8月底公告一波欠税大户检举名单,共有黄春福、欠税1.1亿的名律师凃锦树、欠税3000万的前立委郭政权9人,其中,黄、凃2人被发出禁奢命令,期限自9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止。
64岁的黄春福,是美丽华集团「二董」黄荣华的长子,与弟弟黄春发等人经营美丽华大饭店、美丽信酒店、德安开发、志信国际等知名公司。
黄春福因2002年5月美丽华饭店以45亿出售土地给国华人寿,他与弟妹黄春照、黄春发、黄秀美4名股东,事后借着循环投资移转股权方式来避税,国税局要求补缴以及罚锾,4人提行政诉讼败诉定谳,国税局移执行署台北分署追讨,黄秀美已经全数清偿,然而黄春福3兄弟仍然有滞欠。
多年来,台北分署陆续查封黄春福等人股票、不动产追税,原本欠税5亿、2.9亿的黄春照、黄春发,各已清偿1.5亿、1.4亿,尚余3.5亿、1.5亿税款;至于黄春福仅追回约4000多万,仍积欠3亿6619万多元。
因此台北分署决定对黄春福祭出禁奢令,禁止他投资股票、期货;购买、租赁或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务、搭乘计程车、高铁、飞机,去酒店、夜店、舞厅、KTV、四星级饭店消费,以及每月生活费不准超过2.4万等,并且呼吁民众检举,将发给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