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市议员吴宗宪涉行贿 桃园地院裁定羁押并禁见

前桃园市议员吴宗宪被检举去年底大选以高出行情的走路工费用行贿,法院认为涉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本报资料照片)

前桃园市议员吴宗宪被检举去年底大选以高出行情的走路工费用行贿。桃园地检署1月12日通知吴宗宪到案未果,吴宗宪迟至6日才到案。检方依涉嫌重大、有串证、逃亡之虞声押,桃园地院裁定羁押并禁见。

吴宗宪在去年底大选挑战连任失利,不过被检举涉嫌透过里长候选人、桩脚,在去年11月以2100元支付走路工费用,比通常1000元、半日500元还高出不少。桃园地院认为,吴宗宪虽称是助理个人行为,其不知悉实际发放金额为何,但依常理而言,吴宗宪身为候选人,实难想像对于经费支出毫不知悉。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也说,吴宗宪1月12日即经检察官通知到案,但迟至2月6日始到案,显见吴宗宪确有规避司法程序情形,另针对吴宗宪是否知悉洪姓助理交付款项给相关证人之目的,并因此委由洪姓助理行贿,是否知道走路工费用,还需要后续侦查厘清。因吴宗宪供述与其他证人出入,因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可能,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