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男腰插假枪抢劫超商 得手变装逃跑买彩券

吕姓男子带着假枪去抢劫超商,得手现金2.2万拿去还高利贷跟买彩券。(邱立雅摄)

吕姓男子因欠债又缺钱,今年3月腰间插着玩具枪,跑到超商掀起衣服恐吓店员说:「我在跑路,把柜台收银机内的现金交出来。」让店员心生畏惧交出收银机现金,男子把抢来的2万2200元拿去还债与买彩券,遭警方逮捕后,新竹地院依犯强盗罪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吕男因缺钱花用,今年3月28日傍晚到便利超商,走到柜台内侧并掀起外套露出插于右侧腰际上的玩具枪柄,佯装为真枪,对柜台店员恫吓称:「我在跑路,把柜台收银机内的现金交出来。」,以此胁迫致使店员心生畏惧,交付柜台收银机内2万2200元现金给吕男。

吕男得手后,旋即逃离现场,并沿途脱衣变装,以逃避查缉。经警方据报调阅道路监视器画面搜证后循线查获。

吕男被逮后辩称,携带的玩具枪无杀伤力,也未以枪口指向超商店员,仅以言语要求店员交付金钱,店员在主观上仍有决定交付金钱与否的空间,请求就本案认定为恐吓取财罪。

店员则表示,当时吕男走进柜台,站的位置是离开柜台的唯一方向,他不确定吕男身上带什么东西,无法辨识是真枪还是假枪,且吕男表示他是杀人犯需要钱,自己吓到直接把钱给他,深怕吕男会拿枪出来,也不敢呼叫吸引其他客人的注意。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店员主观上已因吕男行为,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审酌吕男正值中年,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所需,竟行至超商收银柜台内部,露出插于腰际上玩具枪柄,对店员为强盗犯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安宁,强取的2万2200元拿来偿还高利贷、购买公益彩券,可知被告显非迫于贫病,而是欠缺尊重他人法益之守法观念,犯强盗罪,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