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紧箍咒” 维护稳定聚合力——娄星区司法局发出首份协助监管函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思伶)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有关人民团体应当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教育帮扶工作”的工作要求,娄星区司法局发出首份协助监管函。
李某因罪被判缓刑。收到判决书的李某,已在娄底市康复医院接受治疗数月,被确诊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了解情况后,娄星区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由监护人、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社区民警组成的矫正小组,制定管控矫正方案,指导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及时与收治医院建立联系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基础信息。
同时,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预防其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娄星区司法局向娄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娄底市康复医院送达协助监管函,请求其在社区矫正对象李某住院期间予以协助监管,经治疗达到临床出院标准时,及时通知该局,杜绝擅自出院的现象。
近年来,娄星区司法局坚持守正创新,守宪法法律之正,创实践路径之新,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探索“1+N”方式,强化特殊人群监督“紧箍咒”,为维护社会稳定聚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