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法院发出首份 收监执行决定书

原标题:大姚法院发出首份 收监执行决定书

近日,大姚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发出收监执行决定书。据悉,这是该院发出的首份收监执行决定书。

2023年11月13日,杨某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同年11月27日,杨某以正在哺乳期为由,向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查后,法院决定对杨某暂予监外执行,杨某到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接受社区矫正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后因杨某哺乳期即将届满,其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是刑期未满,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收监执行,法院于今年4月29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对杨某予以收监。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