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快过马路买珍奶 被开「闯红灯罚单」!她怒揉烂:第一次听到

▲原PO闯红灯被开单。(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施怡妏/综合报导

行人过马路时,应遵守红绿灯号志,一名女网友表示,在没有斑马线的路口穿越马路,想去对面饮料店买珍奶,却被员警拦下并开罚单「行人闯红灯」,她气到把罚单揉烂PO上网,许多网友看了狂摇头,「这样的常识居然有『成年人』不知道?」也有网友指出,对面的饮料摊贩,才应是警察取缔的主要对象。

有网友在Threads发文,「今天长长知识了」,她贴出被揉烂的罚单,以及路口街景照,走在没有斑马线的马路,要去对面买杯珍奶,却被员警拦下,员警要求她出示证件,并开出一张「行人闯红灯」的罚单,她气愤地揉烂罚单,「活到28岁被开单次数就三次,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开罚内容」。

贴文曝光,网友全不挺,「明明100%是自己的错,还有脸发上来」、「连国小生都知道怎么样都不能闯红灯,28岁连这个都不知道,是要不要这么好笑」、「怎么有人活到一把年纪,闯红灯被开单,气到揉成一团,又想要发文讨拍,赶紧摊开拍照」、「第一次看到有人活到28岁不知道不能闯红灯,然后还爆气,真的会笑死」、「我姪女4岁都知道红灯不能过马路」。

也有网友提到,「最近警察会抓这个欸,我家这边捷运站一堆人乱闯也被警察拦」、「我朋友在台北也被开过行人闯红灯,但他那次差点被撞,警察和罚款救了他一条命」、「我同事以前也是行人穿越马路,刚好遇到警察。警察问:你要回去重走还是我开你单?同事:那罚单是多少钱?警察:600元。同事:那我重走」。

还有网友指出,撇开原PO闯红灯,转角的饮料店也应该被罚,「我敢说附近绝对随便都有违规停车,但你会看到警察开单妳,之后过去开单违规停车的汽车吗?不会,这时候他就会劝导了,至于路口违法摆设饮料店的店家呢?这种样子的店少说随便也十年以上,一张单大概都没被开过吧」。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500元罚锾:一、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或警察指挥。二、不在划设之人行道通行,或无正当理由,在未划设人行道之道路不靠边通行。三、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