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名下没车却被告发闯红灯 陈怡珍指乌龙罚单没人管
▲1名民众名下没有车,也没在开车,却收到一张不认识车号闯红灯催缴罚单,还要四处陈情,市议员陈怡珍痛批简直是扰民。(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1名民众名下没有车,也没在开车,却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决中心寄一张不认识车号闯红灯催缴罚单,当事人在北部工作,委请家人帮忙向举发的市警二分局反应,警方却要求自行前往台南市监理站申诉,监理站听受理后直接拿走裁决书,表示将再重新制单给真正车主,台南市议员陈怡珍痛批简直是扰民。
陈怡珍议员说,陈情人自己名下没有车,也没有在开车,人更是在北部工作。却收到台南市交通局裁决中心于8月19日发出的裁决书,指称他曾于今年1月8日在台南市中西区违规闯红灯,其家属询问台南市警二分局未果,又只好到监理站申诉,监理站人员的反应也让陈情人感到这种行政疏失是常态,过程中没有任何单位给予答案与正确的协助。
且事发至今已近一周,网路系统内的违规纪录仍未消除,对于无辜受害的民众来说,十分荒谬。陈怡珍强调,不仅警方制单有明显行政疏失,事后也未积极正视问题,反而让当事人家属自行在各单位间碰壁,明明是守法的民众,个资却无故被暴露,如何给市民一个安全无虞的生活环境。
陈怡珍表示,警方未谨慎处理制单手续在先,事后又没有在第一时间给予无辜民众协助,积极撤销乌龙罚单。陈怡珍呼吁警方,面对违规民众时,严格执法十分重要,但事后的行政程序也同样要谨慎,千万不能轻率行事,让无辜民众白白受害。
市府指出,民众反映乌龙罚单一案,经查证实际违规人杨姓民众因闯红灯遭警察局拦查制单,惟该身分证字号其中一码于输入裁决中心系统时输入误植;后经交通局交通事件裁决中心开立裁决书催收,致处分对象错误,以致造成当事人困扰。
市府对此深表歉意,目前已更正实际违规人列管,并发文副知陈情人,未来将会加强举发单入案核对及服务品质,避免造成误解,以期能对民众提供最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