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哥偷吃人妻赔钱却落跑 弟弟惨了!当连带保证人要负责

刘姓男子偷吃人妻被判贴30万元,只还2万元后就没依约还钱,刘男的弟弟被高雄地方法院判须连带赔偿。(本报资料图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刘姓男子去(2023)年6月,在李姓人妻的娘家被抓奸在床,刘男向李女的谢姓丈夫认错,同意赔偿30万元和解,刘男找来弟弟当连带保证人,结果刘男只赔2万元就避不见面,谢姓男子不满被骗,告上法院,法官判刘姓兄弟要连带赔偿未还的和解金。

判决指出,刘姓男子去年经由网路交友结识已婚的李姓女子,两人发展为婚外情,去年6月10日晚上,李女带刘男回台南娘家过夜,两人同宿一房亲热之际,被李女丈夫谢男抓奸在床,刘男自知理亏,同意赔偿谢男30万元,双方同意和解,刘男找来亲弟弟当连带保证人。

刘男在和解书中承诺「有和李女先生谢男达成和解,已30万元分期处理。从民国112年7月24日起,每月10号还2万元」。刘男在7月还了第一期2万元后就未再还钱也避不见面,直到今年7月,连续11个月谢男没收到钱,向法院提告请求履行协议。

高雄地院简易庭审理时,刘男向法官表示,他最近经济困难,无力继续依约给付,希望能改以月付5000元方式;刘弟则未到庭。

法官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协议,刘男应每月赔偿谢男2万元,已累计11个月未还钱,谢男请求有理,判刘男应赔这笔钱,其弟身为连带保证人,也须负连带责任帮哥哥还钱。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