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大火9死關鍵曝 乙炔切割樓地板未防火、監督沒盡責
案发现场。记者黄仲裕/摄影
台中大肚全联仓储19日大火酿9死8伤惨剧,台中地检署20日通知互益营造、新菱公司等24人到案,经比证词、火调,初步认定承包商纹祎公司使用乙炔切割楼地板没做好防火引燃,监督人员也未尽责,新菱在场总负责人蓝姓副理等5人,依过失致死罪嫌命5至60万元交保。
中检指出,20日通知承揽本案仓储新建工程空调设备的新菱公司、承揽营建工程的互益公司、承揽机电工程的兆申公司,以及负责分包空调配管的纹祎工程行等,包括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共24名证人到案。
检方为尽速厘清火灾生原因,由检察官周至恒、张富钧、吴升峰、郭逵、张永政、侯咏琪、翁嘉隆,及廖志祥等8组人力分工讯问,重案支援中心检察事务官支援协助,并由主任检察官萧拥溱负责统筹,萧昨晚也二度赴火场勘验。
检方复讯后认为,事发前从事空调配管的作业人员,以氧乙炔切割楼地板作业时,疑有未尽防火防护措施的注意义务,相关监督人员也未善尽督导责任,才导致火星引燃稳热板(PS板),进而引发火势造成9死8伤事故。
经查,检方就当天起火位置,比对施工配置图,掌握空调厂商、工班,经比对证词发现,当天工人使用乙炔切割机就仓储钢构的楼地板切割,准备自4楼拉空调配管至下层楼时,因切割会喷溅大量火花,加上施工处非密闭,四面八方仍存有空隙,火花可能因此喷溅掉落才引燃。
检方也发现,当天切割楼地板时,周围却没有妥适使用防火毯、隔板等防火设施,才认定包括施作工人、督导单位有过失。
检方昨漏夜侦讯,将新菱公司担任总督导的蓝姓副理、督导空调配管的陈姓主任工程师,列为过失致死罪嫌被告,各命60万元、40万元交保。
另承包施作空调配管的纹祎公司许姓负责人、陈姓与黄姓员工,同列过失致死被告,各命20万元、10万元,及5万元交保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