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2州 緬因州禁川普參選

缅因州选务官员也引用宪法第14修正案,宣布川普不得参加该州总统初选,成为第二个排除川普参选权的州。(美联社)

缅因州民主党籍州务卿贝劳斯廿八日援引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以涉及参与叛乱为由,禁止前总统川普参与该州初选,成为继科罗拉多州后第二个禁止川普初选的州。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廿九日报导,川普参选资格争议已引发美国前所未见的政治、选举和宪法混乱,并恐加剧美国社会分裂。

贝劳斯判定,川普因参与二○二一年一月六日国会山庄暴动案,不得再竞选总统,是第一个由选务官员片面禁止川普参与初选的州。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禁止「曾依宪法宣誓就职却参与叛乱者」服公职,该修正案于南北战争结束三年后、一八六八年通过,旨在阻止战败的南方阵营成员参政,但在当代鲜少被引用。

缅因州虽只有四张选举人票,却是全美唯二选举人票并非「普选票赢者全拿」、而是可依得票分拆的州。若不让川普出现在缅因州选票上,恐对选情产生重大影响。

科州最高法院十九日才做出史无前例裁定,禁止川普参与该州初选。川普阵营已表示将上诉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将适用于所有州。

联邦最高法院虽无义务审视科州最高法院裁决,但恐被迫介入,因事涉下级法院间的释宪争议。

明尼苏达州和密西根州最高法院日前都裁准川普初选;加州州务卿廿八日裁准川普参选,并表示将由法院来裁决相关选举疑虑;俄勒冈州最高法院则正审理相关案件。

联邦最高法院将面临两大问题: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三条是否适用于总统,以及各州能否在未提供正当程序下,直接判定候选人参与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