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选举人团」制赢者全拿 唯内布拉斯加和缅因州例外
▲希拉蕊与川普的对决,究竟谁能下一任白宫主人,全世界都在看。(图/路透社)
众所瞩目的2016美国总统大选,将于8日投票,希拉蕊和川普,谁是下任白宫主人,不只美国民众关注,世界各国也都在看。但美国总统大选的制度,可说是全球最复杂的一种;美国不像台湾是由人民直接投票选举,是用所谓的「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也就是所谓的「赢者全拿」(the winner-takes-all)。但内布拉斯加与缅因州是例外。
美国是属于总统制国家,任期4年,得连任一次;整个总统选举活动必须经过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不同阶段,才能顺利完成。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属「间接选举」,不是「直接选举」。
首先全民投票的部分,大选年11月份第一周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明定为投票日。这一天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非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
各州人民投票的结果,将会影响该州的「选举人团」投票。举例来说,该州人民投票结果,若是希拉蕊票数较多,该州的选举人团投票,就是投给希拉蕊,这就是属于「赢者全拿」的概念。以美国50州来说,其中有48州就是这样的制度,唯二例外的就是缅因州 (Maine) 和内布拉斯加州 (Nebraska)。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区域计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选区 (congressional districts)获得单纯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 的选举人票 (at-large votes)。不过,仅管有这样的制度,这两州到目前为止都还未有将选举人票分配给各候选人的纪录。
只是美国这类独特的「选举人团制度」,「赢者全拿」事实上并非能真正代表民意。尤其对于加州、德州和佛州这类「选举人团」票数较多的大州,候选人只要能掌握赢下,对于胜选就有很大帮助。
以2000年的小布希(George Walker Bush)为例,是美国总统选举最具争议的一次。当年49州完成点票后,两人均未拿到入主白宫所需的270张选举人票,胜负关键便落在最后才完成点票、拥有25张选举人票的佛罗里达州。
而点票结果显示,小布希只比高尔多1784票,由于票数太接近,双方争议不断。佛州最高法院在投票1个月后,决定部分地区重新点票,以决定最终结果;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翌日介入,裁定佛州重新点票的作法违宪,下令终止点票。
最后,由小布希全拿佛州的25张选举人票,在全国取得共271张选举人票,以5票之差成功入主白宫。但其实高尔得到的全国普选票,比小布希多至少50万张,为此引起制度是否存在漏洞的争议,到现在还有人在讨论两人真正的输赢。
▼内布拉斯加州所在地。(图/翻摄自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