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疫机师狂咳「没戴口罩」难开罚!陈时中揭关键原因:规定写明了

记者曾筠淇综合报导

时隔253天国内再现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2)日公布国内再增3例境外移入及1例本土病例指挥官陈时中表示,案771列为本土个案,是案765的接触者,两人在12月初有密切接触;记者会上,陈时中指出,虽然案765咳嗽并未戴口罩,但因规定强调必须「经劝导不听」才开罚,因此针对口罩这部分比较难罚钱。

▲案771是一名30多岁女性。(图/ETtoday新闻直播

陈时中表示,今日新增本土案例为案765的友人,案765在疫调无法回想确切活动史,且未提及曾与案771接触,直至21日经警政单位调查案765活动轨迹,发现案765曾在7日至12日期间与案771密切往来,列为接触者,同日才由卫生单位安排采检,于今日确诊。

▲案765国内活动轨迹(图/曾梓倩制

指挥中心说明,案765于疫调时未诚实告知接触史及活动史,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规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得拒绝、规避或妨碍相关检验、调查及处置;如确有拒绝、规避或妨碍之情事,卫生单位可依同法第67条第1项第3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

稍早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案765在执勤过程未戴口罩,这个部分是否还会开罚?陈时中回应,这个部分还在调查中,不过「在开罚上有一点点困难」,最主要是因为规定写明「经劝导后」,但案765是机长「所以就没有人劝他」;案760和案766虽然曾表明案765一直咳嗽,但当时却以为「是空气很干」所致,所以并没有「劝导」案765戴上口罩。

因此,陈时中表示,针对戴口罩的部分恐怕难以开罚,但「未诚实告知接触史及活动史」还是会采取比较严格的第67条第1项第3款规定,处新台币6万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