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修正拚年底送立院 逾7成支持同性適用

卫生福利部日前预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次长周志浩今天说,盼尽快送入立法院,最好今年底、明年初。另外,有调查显示,逾7成支持同性配偶适用,75%支持有配套开放代理孕母。

人工生殖法修法讨论许久,今年历经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公听会、1场立法院公听会,卫福部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开放同性伴侣、单身人工生殖合法,代理孕母也在增列范围。民团要求草案删除代孕相关条文、脱钩处理。

人工生殖法修法难凝共识,是新政府面临最大挑战之一。周志浩今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仍在草案预告阶段,待60天预告期结束,预计7月尽速搜集、统整各界意见,送进行政院讨论,「知道有些民众在等,因此会缩短行政时间」,希望今年底、明年初送进立法院审法案。

此外,TFC台北妇产科诊所生殖中心今年3月至5月对人工生殖法修法进行意见调查,共搜集1318份问卷,今天公布调查结果,超过8成受访者支持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科技、72%支持开放同性配偶适用人工生殖、75%支持建立在完善法规与配套措施下开放代理孕母。

根据国健署预告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拟开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业目的,代孕条件为设籍台湾、年满20岁至40岁、有足月怀孕生产经验者,以终身1次活产为限。另外,以诈欺或胁迫方式使代理孕母或委托配偶共同签订代孕契约,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属告诉乃论。

草案规定,委托配偶委托代孕生殖,应符合妻子或女同志伴侣双方皆无子宫、子宫先天性异常、免疫疾病等原因无法怀孕,或因怀孕或生产有严重危及生命之虞;受术配偶双方均为男性。委托配偶至少一方在台湾设有户籍、年龄未满50岁。

台湾子宫内膜异位症学会秘书长何彦秉提及曾遇过1名35岁患者,因被诊断出子宫内膜癌,虽然保留卵巢,但必须切除子宫,无法生育,最后选择至乌克兰寻求代理孕母的协助,才能一圆生子梦。先天无子宫、子宫有严重问题等无法生育的患者,代理孕母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这次调查显示,反对代理孕母的主要原因仍是担心女性权益被剥削、存有子宫贩卖等疑虑。何彦秉认为,保障和极大化各群体的利益才是真正的正义,在不违反善良风俗且有完善法规制度前提,才能同时保护代理孕母的权益与不孕症患者的生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