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成瘾 在外狂战12男还要丈夫帮拍私处给网友

一名人妻偷吃成瘾,在外狂战12男还要丈夫帮拍私处给网友,让丈夫崩溃怒告。(达志影像)

一名年轻人妻从民国108年以来,至少瞒着丈夫在外偷吃12名男子,不仅将双方发生关系的时间与地点详细记录,甚至还要求丈夫替她拍摄私处照片传给网友看,丈夫当场抓狂,最后因不断争吵而协议离婚。离婚后丈夫却在儿子平板电脑内看见妻子纪录与12名男子发生关系的档案,丈夫当场气炸,怒向前妻提告求偿30万,法官审理后,判妻子须赔偿15万元。

根据判决书记载,丈夫向法院控诉,他和老婆于民国100年结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夫妻2人共同经营家庭生活,虽不富裕但一家四口过着平淡和乐的幸福日子。未料妻子从108年开始,行为举止变得怪异,曾要求他帮忙拍摄自己私密处的照片,并称该照片是要传给她的网友观看,2人为此曾大吵一架,之后妻子就一直吵着要离婚,最后他妥协,双方于110年3月8日协议离婚。

但离婚后丈夫无意间在长子的ipad档案中发现妻子在2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竟然早已外遇多时,里面详细记载与多达12名之男子发生外遇的档案,时间最早自108年3月份即已开始,至110年3月8日2人离婚前,一直到离婚后仍持续,一怒下向妻子提告求偿30万元。

妻子则主张,丈夫说两人平淡和乐的生活并不全然,他因为工作关系,长期上夜班,与她生活时间形成对立,造成夫妻之间早已渐行渐远,生活形式只剩下交代孩子琐碎事务,两人没有良好的沟通,而且丈夫无法行房,多次因工作时间因素,与上班太过劳累推托。她多次询问未获得答案,便不主动询问,造成她生理上的不便。夫妻俩行房次数寥寥可数,从原本一个月可能2-3次,变成一个月可能不到1次,无法满足她的生理需求。

法官审理后认为,妻子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不知名男性发生性关系,足以危害原告之配偶权、动摇原告婚姻及家庭之和谐关系,判她须赔偿前夫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