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换交保失败 陈凯凌遭延长羁押理由出炉

台南地院裁定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长陈凯凌从7月20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本报资料照片)

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长陈凯凌被控涉嫌接受厂商性招待、喝花酒、索贿180万元,台南地院上个月27日首度开庭时,陈凯凌除当庭认罪,还主动表示愿意缴回不法所得,但请求法官让他交保。不过,台南地院4日仍裁定,从7月20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地院指出,被告陈凯凌羁押即将届满,经该院再次讯问后,被告虽就起诉书所载犯罪事实及罪名全部承认,但因上开罪名包含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这是趋吉避凶、脱免刑责、不甘受罚的基本人性,加上依被告过往经历,有筹措相当现金的经济能力,预期被告逃匿规避审判程序进行及刑罚执行的可能性甚高,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之虞。

另外,此案仍待证人到庭证述,被告有串供或灭证的动机,基于被告所涉罪嫌对社会秩序安宁的危害性,以及国家刑罚权遂行的公益考量,如果命被告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确保后续审判、执行程序的顺利进行,依此案诉讼进度,对被告维持羁押属适当、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则,因此仍有继续羁押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