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代购「夹带加热烟」遭警逮 查扣近14万条+现金700万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保安警察第三总队刑事警察大队侦破私烟集团,该集团假借代购日本商品名义,实则透过中国籍男子、带着随机寻找的2、3名日本籍犯男子,利用托运行李走私大量非法加热烟品入境,并在北、中、南、高雄等地设立店面违法贩售加热烟品。全案询后依涉嫌《惩治走私条例》及烟酒管理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检察署侦办。

警方调查,陈姓犯嫌为首之私烟贩售集团以日货代购及冷冻海鲜贩售名义,在北、中、南、高雄等地设立店面,实则私下进口未经我国核准之「加热烟」入境非法贩售。

▲保三总队查获7嫌夹带日本加热烟来台,并在网路、商家后门贩售。(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警方追查,陈嫌找来中国大陆籍男子、2名日本籍男子等4人,从日本夹带加热烟,经营多个LINE群组,于群组内提供加热烟品贩售资讯,并提供客户下单预订,再以店面取货、卖货便寄送等方式供货给客户。

陈姓男子等人还将夹带来台的加热电子烟藏在后方储藏室,经警方深入追查陈嫌之加热烟品货源,发现中国籍周姓犯嫌,以一周1次之频率,多次带同2、3名不等的日本籍背包客,使用大型托运行李夹带大量加热烟品从日本走私入境。

▲保三总队查扣加热烟13.8万条,另外还有7百万元现金。(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警方锁定陈嫌等人之后,在27日晚上开始执行,兵分多路依法搜索北、中、南及高雄等22处,合计扣得疑似不法所得现金约新台币7百余万元、加热烟合计13.8万包、电子烟加热器220台等证物,拘提包含大陆籍1名、日本籍2名在内之犯嫌共7人到案,全案警询后解送至士林地方检察署侦办。

保三总队提醒,烟害防制法修正通过明定全面禁止电子烟,加热烟则必须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审查才能制造、贩卖,未经许可制造、输入,最重可处5千万罚锾,贩卖及展示最重可处1百万元。

目前尚未有任何加热式烟品通过主管机关之健康风险评估,使用来路不明、未经许可之加热烟品恐戕害国人身体健康。此外,自国外走私非法烟品亦将触犯烟酒管理法第45条第2项规定,最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