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吴宗宪「吃X」!馆长除赔80万确定外 登判决书道歉遭发回

▲馆长陈之汉(左)开骂吴宗宪,二人间官司还没结束。(图/翻摄自Facebook/馆长、吴宗宪)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成吉思汗健身俱乐部「馆长」陈之汉,2019年8月间在直播频道上,辱骂综艺天王吴宗宪「你什么洨」、「吃洨」(闽南语,指精液),并多次以三字经辱骂吴宗宪。吴宗宪求偿200万并公开道歉,法院最后判馆长需赔偿80万确定;至于道歉部分,先前高院判馆长需在脸书及YouTube刊登判决要旨,但最高法院又将这部分废弃发回更审。

吴宗宪2019年间公开评论网红没素质之类的话语,引发馆长不满。馆长2019年8月7日在自己的直播频道上,以「比较早出道了不起?自以为是大哥?地下艺人总统?自己都没伦理了还跟人讲伦理」为标题直播,批评吴宗宪「自以为是大哥的人,反正他妈的,今天出来混,反正他妈的出来网路上,出来当一个红人,他妈的都归你管就对了阿!我不知道耶,地下艺人总统喔!」「你自己都没有伦理了,他妈跟人家讲伦理。」

第二天馆长又以「馆长 吴宗宪:网红文化/演艺界都须养成素养?有网路就能当网红?拿起机器就要直播?」为标题直播。这次馆长评论时不断出现三字经,还说了「你开一个他妈的直播吃火龙果啊,你吃洨(闽南语,泛指精液)也没有人要看你知道吗,你跟人家讲前辈。」、「你说我们是个屁,不好意思捏,那你是什么?你连屁都不如嘛,你什么洨,我有说错话吗?」「我两分钟卖掉六千罐蜂蜜啦,那你又是什么?你不就屁中之屁。」「我学他那种机掰个性,说那种机掰懒叫话(闽南语)。」

吴宗宪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一审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将馆长判处拘役58天,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10万元。因馆长与检方均未上诉,全案于2020年10月间定谳。另外吴宗宪也提出民事诉讼,求偿名誉损失1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之后又追加求偿到200万元。

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馆长败诉,须赔偿80万元并在YouTube「馆长成吉思汗」频道及脸书「飙捍」粉丝专页上,连续三日刊登置顶社群贴文道歉声明。案件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将赔偿80万元部分确定,至于道歉部分则依照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2号判决意旨,废弃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高院更一审审理后,判决馆长需在脸书及YouTube刊登判决要旨,案件再上诉,但最高法院审理后,又将这部分废弃,发回高等法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