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案涉收賄500萬元 前調查官撤職停止任用4年

润寅诈贷案外案,前调查官郭诗晃。 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潘俊宏摄影

检调侦办润寅案查出润寅负责人杨文虎的妻子王音之涉嫌行贿前调查官郭诗晃新台币500万元,郭诗晃一审被判刑12年。惩戒法院判决郭男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罚款60万元,可上诉。

杨文虎、王音之夫妇自民国99年8月起向12家银行诈贷逾470亿元,台北地检署于109年1月、5月间依违反银行法等罪嫌起诉杨文虎、王音之等人。最高法院于110年间判处杨文虎有期徒刑25年、王音之27年定谳。

检调侦办期间,发现王音之于106年间涉嫌透过洪姓金主交付500万元给当时正在侦办润寅违反商业会计法案的郭诗晃。郭男涉嫌收受贿款后,长达1年半未积极追查案情,随后以查无具体事证为由,将案件改列参考资料。

检调于108年间搜索润寅公司搜到1个随身碟,送交数位鉴识还原档案后,查出EXCEL档案中有2张支票支付厂商为「调查局郭」,循序查出郭诗晃涉案。北检109年间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郭诗晃、王音之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8月间依贪污等罪判王音之4月徒刑、郭诗晃12年徒刑,案件上诉正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法务部另将郭诗晃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惩戒法院认为,郭诗晃所为严重伤害公务员公正、清廉形象,戕害人民对公务员执行职务信赖,且严重损害政府信誉,判决郭男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并罚款6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