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红白包等可申报 绿议员:政府应该抽不到我一毛税
名模林若亚在2005年申报所得税时,她认为自己的收入30万元全都花在治装等支出,等于没有赚到钱,因此以「执行业务所得」列举、扣除相关必要费用,申报无须缴税,国税局认为她的收入是领取经纪公司薪水,属薪资所得,不得列举扣除。承审本案的桃园地院法官钱建荣(现为高等法院法官)转而声请释宪。经过10年之后,如今释宪成功,林若亚很开心。
议员梁文杰脸书发文表示,「这个释宪案对我好像影响很大。」我们议员也是以薪资所得来申报所得税,一年也只有12万8千元的法定扣除额。假如我可以列举当议员的「执行业务成本」,那我的收入是负的。
如果当模特儿的置装费和化装整容费都能算「执行业务成本」,那我「红包白包、服务处的茶水咖啡、赞助宫庙和社团活动、过年要印制春联、元宵猜灯谜要提供奖品等等…」这些花费应该也算。梁文杰认为如果都能列举申报,政府应该抽不到我一毛税。质疑「这样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