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家「腳尾花」二手賣利益驚人 北市議員憂:恐有欺騙買家之嫌

北市殡仪馆每年举行上万场告别式,北市议员耿葳却发现,现场花篮、花材和花架不少都是经厂商回收后再贩售的二手商品,直言未告知消费者恐有欺骗嫌疑。图/殡葬处提供

北市殡仪馆每年举行上万场告别式,北市议员耿葳却发现,现场花篮、花材和花架不少都是经厂商回收后再贩售的二手商品,直言此在殡葬业虽是公开的事,但未告知消费者,恐有欺骗嫌疑,建议应有标示区别。殡葬处说,将与消保官、商业处不定期稽查。

议员耿葳今在议会民政部门质询指出,民众租用一殡、二殡(现为怀爱馆)的礼厅举办告别式,2020年至今年为1万7544场至1万8571场不等。为妥善处理礼堂使用后遗留的花篮、花材、花架,殡葬处每年度会办理回收处理劳务采购案,征求厂商负责清运,依每月实际开放礼堂数量,请厂商按月缴纳权利金给殡葬处

耿葳说,殡葬处委外厂商处理后缴付权利金近5年平均都有百万元,经她调查得知,这些委外处理花篮、花材、花架的厂商是回收后再贩售,她也认为回收再利用是可理解。

但她发现,丧家或亲友向礼仪公司购买致意的花篮,礼仪公司以平均250元至500元不等价格向厂商购买后,后续在这些回收花篮插上新的牌子,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金额转售给订购者,这套经营模式长年来根深蒂固,厂商获利惊人。

耿葳直呼,这些回收再贩售的「脚尾花」,还美其名称为「福报花」,但重点是买家不知道这是二手花,建议应有标示做产品区别,否则恐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法务局长连堂凯回应,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购买为使用回收的花材、花架,厂商应该善尽告知义务,否则从契约来讲,违反消保法,消费者可以申诉。殡葬处长张世昌表示,会向厂商收取权利金,是因为花材等是有价值,若可再利用,厂商会拿去贩售,若上不了台面的花就会丢弃;殡葬处会就法律上可以要求事项来追查,并清查花的去向。

殡葬处补充,曾多次发函北市殡葬商业同业公会转知相关业者,在殡葬仪式中,若基于环保而重复使用花卉,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并提供不同价格供选择。殡葬处后续将召集公会及相关花卉协会,共同讨论如何完善价格资讯揭露,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与法务局消保官、商业处合作,不定期稽查,降低消费争议。

殡葬处说,每年办理礼堂使用后的花材回收处理采购案,如厂商再利用回收花材,依契约规定须清楚标示回收日期和再制次数,让消费者明确了解花材来源;殡葬处将强化契约规范,要求得标厂商须定期报送再利用花材去向,并对无法再利用的花材,提出后续废弃物处理方式供机关核查。

台北市殡葬处长张世昌(右二)回应殡仪馆告别式遗留花材等回收处理问题。记者林佳彣/摄影

北市议员耿葳今在议会民政部门质询。记者林佳彣/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