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改列二級毒品 法務部:持有、施用構成犯罪
俗称丧尸烟弹的依托咪酯成为新毒害,法务部次长黄世杰今天表示,毒品审议委员会已经确定将依托咪酯从三级毒品升级为二级毒品,未来制造、贩卖、运输依托咪酯等刑度都会比三级毒品高,且单纯持有与施用也会构成犯罪行为。
依托咪酯在台湾原本仅视为管制药物,是一种超短效静脉麻醉药物,常用于手术麻醉,需要专业医师控制剂量,但因台湾非法添加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今年6月通过列为三级毒品,毒品审议委员会今天更将依托咪酯调升为二级毒品,让第一线在执法时能有更高强度因应。
黄世杰今天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证实,毒品审议委员会,已经将依托咪酯升级为二级毒品,后续将函请政院正式公告。
他说,法律面部分,依托咪酯提升为二级毒品后,原先制造、贩卖、运输等犯罪行为刑度都会比三级毒品高,且单纯持有与施用也会构成犯罪行为。
查缉面上,黄世杰指出,台高检署近日已经召开多次会议,要求6大缉毒系统加强溯源查缉之外,也要求各地检署就司法检察机关对依托咪酯等新兴毒品报请指挥的案件,加强案件溯源之外,相关被告符合法定要件时,一定要羁押以利溯源,且涉及贩卖运输等重罪一定要具体求刑,加强查扣犯罪所得,借以打击不法。
黄世杰也提到,依托咪酯通常以类烟品方式施用,且经常透过网路平台、广告方式贩卖,因此已协调司法警察机关还有卫福部,加强网路巡逻跟查缉,并请国健署针对烟害防制法部分,加强查缉电子烟,从源头压制。
他强调政府同步调升检验量能,由食药署辅导民间检验机构取得认证;同时要求比照PMA建立通报机制,让高检署能整合情资、扩大查缉;另外请要求国防部跟教育部针对新兴毒品,加强策进作为,强化宣导与管理。
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施用第二级毒品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级毒品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持有第二级毒品纯质净重20公克以上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7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意图贩卖而持有第二级毒品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以强暴、胁迫、欺瞒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700万元以下罚金。
转让第二级毒品者,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7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