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起降 无人机等民用小型航空器
厦门警方最新公告,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起降无人机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图为鼓浪屿。(shutterstock)
根据「厦门公安」微信公众号3日消息指出,厦门市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与厦门市气象局,发布关于第二十二届投洽会期间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告,要求从3日至12日进行管制。但由于近日金门连续传出多次大陆民用无人机飞抵拍摄的风波,此通告也格外引人注目。
该《通告》指出,为确保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对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进行临时性管理。
因此,要求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因紧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宣传等活动,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