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航局与英国签约 航空产品无需逐批审查

(民航局长林国显签署台英双边促进航空安全工作协议。图/民航局提供)

民航局17日与英国签署「台英双边促进航空安全工作协议」,未来两国航空产品互相输入无须再逐批审查,解决英国脱欧后,因适航管辖权变动所衍生的民航产品相互承认问题。民航局长林国显指出,签约后有助于我国民航产业开扩国际市场。

由于英国在2020年12月31日脱离欧盟,民航主管机关由欧洲航空安全署(EASA)回复为英国民航局(UKCAA),因此EASA签发的适航文件,不可以适用于进口至我国的英国航空产品(如:空中巴士A350所安装之劳斯莱斯Rolls Royce发动机相关零组件)。此类产品自此需经民航局逐批审查核准始能进口,造成英国厂商与我国籍航空公司作业之不便。

为解决因适航管辖权变动所衍生的民航产品相互承认问题,民航局自2021年起即与英方密切联系、展开双边协商,历经多次协商后,终于敲定此次工作协议及执行程序之签署。林国显说,双方洽谈近2年期间,共举行10次视讯工作会议及大量文书交换;过程中,民航局说明我国完整民航法及相关适航法规、标准及验证体系与人员资格经验,并经由我国航空产品检定案例相关纪录,展现民航局检定专业能力。

惟洽谈期间因疫情,原本英方需至我国现地检视的程序,但英方认同我国检定执行水准已与欧美并驾其驱,因而取消派遣专家来台实地审视,顺利推动本次协议之签署。而林国显原先也预计协赴英国实地签署,但因疫情及立法院开议考量,改为异地换文办理签署方式,由英国民航局局长Mr. Richard Moriarty先於伦敦签署后,再航邮来台,18日再由林国显在台北完成签署后生效。

林国显表示,我国生产的技术标准件(TSOA)产品已列入相互认可项目,并取得英国民航局对我国厂商前已通过欧盟检定航空产品之直接认可,可避免未来重复验证,节省我国航空产品销往英国所需检定时间及成本,有效增加我国技术标准件产品竞争力。

民航局最早于2003年与美国签订航空相关产品之双边适航协议,与欧盟亦在2009年完成航空安全工作协议之签署,并与以色列及巴西等分别签订适航合作相关之工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