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分尸求假释 竟以宝藏贿赂法官

1990年杀害来台观光的日本女大生井口真理子,凶手刘学强(中)因精神状况不佳,判处无期徒刑,至今还在监狱服刑。(本报资料照片)

杀人犯刘学强在1990年杀害来台独旅的日本女大生井口真理子并分尸,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迄今还在服刑,是被关最久的无期徒刑犯。他为获得假释,不仅写信向新北地院宣称被关冤狱,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再审,更具状「贿赂」法官称「只要法官大人一念之间恩准我的假释」、「看中哪一栋大楼公寓,我负责买下来送给法官大人」,月前遭北高行驳回确定。

1990年,计程车司机刘学强向来台旅游的井口真理子求爱不成,以十字弓将她杀害分尸,引发台日轰动。警方经近1年追缉才将刘逮捕,一审依杀人等罪处死刑,最高法院则因刘精神状况不佳,符合减刑条件,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目前刘仍在宜兰监狱服刑,关押逾32年,目前已65岁。

刘学强声称自己清白,多次声请再审均被驳回,又向法院多次提起行政诉讼,也都被驳。日前他因不满宜兰地方法院行政诉讼裁定后他没缴裁判费,导致败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抗告被驳,还写信投诉到新北地院,阐述自己被关冤狱,更称自己有财产、有巨额宝藏被埋在新北市三峡区;新北地院回复其申诉事项并非司法行政可干涉,有问题可向诉讼辅导科咨询。

刘学强收到新北地院回复后,却将新北地院公文转呈北高行,又声请再审,并具状向法官「贿赂」称,「只要法官大人一念之间恩准我的假释,我保证等到我埋在新北市三峡区的财产挖出来后,台北市敦化南路,或仁爱路,或中山北路,或忠孝东路,法官大人您们自己挑选看中哪一栋大楼公寓,我负责买下来送给法官大人」。

他苦求称,「我已被冤关32年8个月,谁对我好,我自己心里明白。以上所述,恳请法官恩准所请」,被北高行驳回再审。

对此,新北地院澄清,回复刘的公文并未提及「三峡的财产」,由于刘的信件不知所云、仅回复他申诉事项不是司法行政可干涉。

据了解,狱方曾替刘提报20次假释均被驳回,关键在于他没有固定居所可交付保护管束。刘也声请过宪法法庭裁判,但宪法法庭认为,刘的声请不合法,裁定不受理。刘在狱中不断递状,一度还「翻供」指真凶另有其人,杀人证物埋藏在高雄小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