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遭逮「唬弄检警」不起诉 证人一句话重启调查让他惨了
许姓男子盗伐牛樟木还故意指认错误地点误导检警办案,因证人另案证词才将许男绳之以法。(邱立雅摄)
有违反森林法前科的许男,在2018年时曾潜入罗山林道林管处88号林班地盗伐牛樟木,当时现场指认时,许男带着员警等人到84号林班地,混淆办案人员判断,导致许男当时不起诉处分,但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另案发现实际上遭盗伐地号是88号林班地,重启调查另行提起公诉,许男最终认罪,遭新竹地院法官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33万6900元。
许男在2018年底晚间驾车进入88林班地,并利用链锯盗伐材积约0.18立方公尺之牛樟木,并将牛樟木转手邹姓男子,获得1万元报酬。新竹林管处谢姓森林护管员隔天巡视查看时,发现前开牛樟木遭盗伐,报警处理。
许男遭逮后,矢口否认有何违反森林法之犯行,辩称案发当天我确实有驾驶邹姓友人的小货车上山,但是去打猎,车上没有链锯,并没有盗伐牛樟木。但检方调阅许男通讯纪录,发现当时许男盗伐时,曾拨打电话给邹姓男子。
对话中许男表示链锯很难用,砍了两小时才砍了7块木头,「切得很累啊,那个力道有够慢的。」邹男则回复:「可以切就好了啊,笨蛋。」许男解释:「不是说可以切,切到人家都已经过来看我们。」
眼见对话曝光,许男才承认当时是邹男叫他去找牛樟树材,因当时切到被人发现,就把7块牛樟木送到邹男经营的汽车修理厂,得手1万元酬劳。
谢姓森林护管员因另案在高院作证时,提到当时发现88号林班地遭盗伐,而84号林班地并没有。但案发当时许男带着员警等人前往指认时,竟前往未遭盗伐破坏的84号林班地,但88号则有一颗牛樟木新鲜干净切面,并散发出浓郁香味。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许男行为企图扰乱人员办案,证词不可信,同时案发后数十日均未有88号林班地遭盗伐事件,认定盗伐就是许男所为。并认为许男已有森林法前科,漠视森林资源的公益及经济效用,案发后供词反复,且刻意胡乱指认盗伐处所以误导检警办案,无端耗费司法资源,依犯森林法且为累犯,处有期徒刑2年,并科罚金33万6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