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羌误中「山猪吊」 地方助调养治疗今野放山林

周逢甲等人共同野放山羌。(周逢甲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乡民代表周雨心协助野放山羌。(李京升摄)

周逢甲等人一起为山羌举办欢送会。(李京升摄)

苗栗县公馆乡民今年6月间,在乡内北河村山区,发现1只野生山羌,误触捕猎山猪的套锁陷阱,经地方发现解救和苗栗县生态保育中心接续医治照料,公馆乡代与社区长辈16日一起将山羌送返山林。

该只山羌6月23日因为误触捕猎山猪的套索陷阱「山猪吊」,导致前脚受伤受困,地方得知后,由公馆乡民代表周羽心、前乡代周逢甲协助带回安置,并透过苗栗县府接续治疗照顾,经过2个月调养,已经恢复健康。

在苗栗县生态保育中心评估后,周逢甲、周羽心及乡民代表陈建华,今天与五谷村关怀据点的长辈,特别为山羌举办欢送会,长辈们一起用歌声祝福,接着欢送山羌上车。

最后由周逢甲、周雨心与县府人员共同将山羌带回北河地区原栖地野放,山羌重获自由后,飞快地跑进山林之中,周逢甲等人也见证山羌重获新生。

县府农业处指出,依动物保护法规定,使用含弹簧的金属材质套索(即为山猪吊)及捕兽铗捕捉动物者,或非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制造、贩卖、陈列或输出入兽铗,可处1万5000元至7万5000元罚锾,若造成动物死亡或严重残缺,依法可处2年以下徒刑,并科20万元至200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