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溥仪”眼镜起诉“雍正”眼镜

近日,香港眼镜品牌“溥仪眼镜”起诉武汉眼镜品牌“雍正眼镜”商标侵权案引发关注。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支持原告代理律所提出的行为保全禁令申请。

据原告代理律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中雅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雅公司)于2001年在中国香港创立,“溥仪眼镜”系旗下产品。2022年6月,中雅公司在武汉市发现两家“雍正眼镜”店与其经营的“溥仪眼镜”店直线距离仅四公里,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经研判认为二者标识中文部分“溥仪眼镜”与“雍正眼镜”虽然从“音、形、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整体考虑到“溥仪眼镜”的知名度及“雍正眼镜”攀附、模仿的恶意等因素,“雍正眼镜”的使用已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中雅公司委托天驰君泰发起民事侵权诉讼。2022年12月,天驰君泰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立即制止“雍正眼镜”店的商标侵权行为。

2023年5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举行行为保全听证,并当庭对中雅公司诉视思明(武汉)眼镜有限公司、视思明(武汉)眼镜有限公司大悦城分公司(以下称二被申请人)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以禁令的形式明确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在其开展的商业活动中使用与中雅公司享有的第6678671号图片商标、第9670050号图片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行为。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郭凯文律师认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本案中,中雅公司的“溥仪眼镜”商标注册在前,武汉公司在之后使用模仿“溥仪眼镜”的“雍正眼镜”商标,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种使用在法律上一般会认定足以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天眼查APP显示,雍正眼镜关联公司雍正眼镜(武汉)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知产信息显示,该公司已申请近20枚“雍正眼镜”相关商标,其中多枚商标已显示为无效或处于异议中。

天眼查还显示,多家眼镜公司用皇帝及年号命名或申请商标。除上述“溥仪眼镜”及“雍正眼镜”商标外,“康熙眼镜”“光绪眼镜”商标也曾被申请注册,其中“光绪眼镜”商标已被注册成功。另外,“崇德”“康熙”“嘉庆”“道光”“光绪”等也被多家眼镜公司注册为企业名字。

文·图丨奔流新闻记者 徐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