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手调整住房信贷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利率下限大幅下调

一线城市出手调整住房信贷政策。上海率先降低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大幅下调首套房、二套房的利率下限。

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消息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政府调控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调整了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了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具体来说: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三、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45个基点。

也就是说,按照5月20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以5年期以上商贷为例,上海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以低至3.5%。

四、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5个基点;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5个基点。

同样以5年期以上商贷为例,上海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以低至3.9%,上述6个行政区全域可以低至3.7%。

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前,上海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50%。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40%。

同日,上海同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3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5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30万元。

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